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2024-02-06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献血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与上次献血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
4.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
5.献血前一周内,服用药物,有感冒、发热或腹泻等不适,以及女性经期间及前后三天应暂缓献血。
6.献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餐后献血 。
7.献血时携带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身份证号码的驾驶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
8.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不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