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人体器官捐献?
人体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继续贡献社会。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为什么需要您的支持?
医学不断进步,但是仍有不少疾病是无法根治的,例如器官衰竭,器官移植便是患者唯一的希望。
我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只有一万例左右,大多数患者依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生命,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捐献器官是对病人和家属最大的恩赐。人一旦去世,他的所有器官对于死者已再无维持生命的功能,但对于等待移植的患者来说,是他们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
为帮助这些病人,你可以表明意愿,在去世后将器官捐献出来,相信您的家人会理解和支持您的善良意愿。器官捐献可以遗爱人间,为他人点燃希望。只有得到您和您家人的支持,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才有望重获新生。
3.人体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包括两种情况:
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人体器官捐献;
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人体器官捐献。
4.捐献器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体器官捐献对年龄没有绝对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功能良好,要求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志愿捐献登记时无需进行体检。临终状态时,会有评估组织的专家评估器官是否适合捐献。
5.因人体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人承担吗?
凡捐献者去世后因人体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其亲属负担。
6.捐献者或其亲属只愿捐献某一种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可在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上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和数量。此外,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捐献者亲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并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器官。
7.志愿登记器官捐献的同时是否可以登记遗体(组织)捐献?
单纯的遗体捐献是指身故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院用于学习或研究的爱心行为。两种捐献意愿是不冲突的,在登记器官捐献时可以同时登记遗体(组织)捐献。目前我市已有多位捐献器官后再进行遗体捐献的捐献者。
8.是否可以指定捐献给某位特定人员?
人体器官捐献是大爱的表现,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移植时需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如组织抗原基因(HLA)的类型、血型、移植等待者的病情等各种因素,所有捐献的器官都会通过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开发的器官分配系统分配给最适合、最需要的移植等待者。
9.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
(1)潜在捐献者的基本条件:①患者身份明确,病情危重,生命不可逆转。无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未远处转移者除外),相关器官功能良好。②近亲属一致同意患者死亡后捐献可用的器官。
(2)患者生前或近亲属有捐献器官的意愿,相关单位会安排人体器官捐献评估专家评估患者的病情,确认患者病情危重,无挽救的机会,才会正式介入器官捐献;
(3)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和患者的近亲属联系、沟通,详细介绍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尊重近亲属对器官捐献的决定;
(4)近亲属一致同意器官捐献,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指导近亲属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表明捐献意愿。
(5)在患者死亡后根据近亲属的捐献意愿捐献可用的器官,相关人员会做好遗体护理。
(6)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协助捐献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并开展缅怀纪念和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