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十字会大病救助项目
2024-07-12
因大病住院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
服务对象:
一个自然年度内因大病医疗自付费用总金额超过5000元的广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大疾病患者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困难家庭证明材料。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4.相关疾病检查报告
5.住院病案首页
6.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的治疗费用结算清单,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自费报销等费用的证明材料;如获民政部门或卫生部门的临时救助金或医疗救助金,一并提交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