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助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获得救助的患儿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30000)。
服务对象: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最新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等)复印件。